1.內蒙古鋼構彩板工人進場后首先進行三級教育,每天班前強調施工操作要點,加強質量意識教育。每道工序施工前都需要對工人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。
2.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、設備需要有合格證或材質證明書,各類證書應列表登記,并與實物核對無誤。如無此文件,可拒絕驗收或施工。有疑問的應復核鑒定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3.運輸、堆放和吊裝嚴禁彩板變形及涂層脫落。
4.彩板成型后,涂、鍍層不應有肉眼可見的裂紋、剝落和擦痕缺陷。
5.彩板板成型后,表面應干凈,不應有明顯凹凸和皺紋。
6.彩板、泛水板、包角板等固定可靠、牢固,防腐涂料涂刷和密封材料敷設應完好。
7.山墻泛水距離邊波峰高度250mm的高度沿屋面坡度開出10mm×15mm的泛水槽,其次將泛水板折邊與槽連接處采用M6膨脹螺栓連接固定,對外露膨脹螺栓部分用密封膠進行密封處理;與屋面板連接處用自攻螺釘固定于屋面板支架上,并使用通長滯水膠帶對泛水板與屋面板接縫處進行防水處理。
8.彩板安裝應平整、順直,板面不應有施工殘留物和污物。檐口應呈直線,不應有未經處理的錯鉆空洞。
9.項目經理部及其它作業隊伍應嚴格按已批準的技術文件施工,不得隨意更改。現場技術員和質檢員有權檢查執行情況,并及時糾正違反既定措施的施工方法。
10.如發現原訂施工工藝有缺陷,應由現場技術負責人提出修改意見,經原批準部門同意后,以技術聯系單形式通知變更。
11.施工人員對已批準的技術措施可提出合理化建議,經原批準部門核定后,以技術聯系單通知變更。
12.業主或設計單位提出的圖紙修改或材料代用,應有正式的變更圖或通知單。
13.如因施工需要或合理化建議發生的變更,由項目經理部以技術聯系單形式向業主提出,收到正式的答復后方可執行。
14.施工中出現的問題,如需請示上級技術部門的,需待方案確定后以正式的通知為準執行。
15.施工員、質檢員、班組長應及時認真做好各項施工記錄,如實反映施工情況。
16.嚴格按照《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GB50205-2001、《鋼結構高強度螺栓連接的設計、施工及驗收規范》JGJ-91進行施工技術管理。
17.交工技術文件。